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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城乡: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2018-09-01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8—032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 城乡 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 日、2018 年 3 月 3 日和 2018 年 5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补充公
       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临 2018-001、临 2018-002
       和临 2018-009)。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3%。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国管中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2,363,997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7462%,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国管中心持有公司无限
       售流通 A 股 108,452,397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4.23%。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管中心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现将国管中心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管中心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管中心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106,088,400 股,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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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普通股。
    3、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不低于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3%。
    4、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国管中心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根据控股股东国管中心的告知函,国管中心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2,363,997 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746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国管中心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108,452,397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4.23%。
    四、其他说明
    1、国管中心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国管中心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律师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
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要求;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修
订)》的规定;增持人实施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的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且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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