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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城乡: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9—013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 城乡 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8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7 月 1 日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了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开始支付本次债券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起息日”)至 2019 年 6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北京城乡
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及《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债券名称: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5 城乡 01”,代码为“122387”。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5 月 22 日、2018 年 5 月 24 日和 2018 年 6 月
29 日分别披露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城乡 01”公司债券回
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4 号)、《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15 城乡 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5 号)、《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城乡 01”公司债券回售
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6 号)及《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15 城乡 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9 号)。
回售申报数量 230,000 手,回售金额 23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
为 70,000 手。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4.68%,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
利率至 4.98%。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城乡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2 号)。本次债券在存
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4.68%,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
面利率 3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4.9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
后 2 年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已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行使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
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1 号)。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城乡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12
号)。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4.68%,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3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4.98%,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 2 年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方案
    按照《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城乡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上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2 号),“15 城乡 01”的票面利率为 4.98%,每手
“15 城乡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9.80 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8 日
    2、付息日:2019 年 7 月 1 日
    四、兑息对象
    本次兑息的对象:截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 城乡
01”持有人。
    五、兑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
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登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证券公司或中登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次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
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
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
兑付机构自行承担。本次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次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次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每手“15 城乡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84 元(税后)。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次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本次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15 城乡 01”(面
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9.80 元(税前)。
    3、根据《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公司名称: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禄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联系电话:010-68296595
    传    真:010-68216933
    联系人:陈红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    真:010-88091826
    联系人:孔辉焕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15 城乡 01”兑付兑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 2015 年 6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北京城乡贸易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