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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高科:对外投资审计办法2017-08-25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航高科)对外投资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航

高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中航高科总部及各子公司

以货币资金、实物以及无形资产等在境内、境外投资设立独资、

控股、参股、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

    第三条 中航高科总部及各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审计制度,

被投资单位应接受投资单位的审计。对非控股企业实施审计前,

应按照规定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计程序

    第四条 对外投资审计一般分为投资前审计、投资经营期间

审计和投资清算审计。

    第五条 投资前审计是指从项目论证至工商登记之前事项的

审计。主要包括:

    (一) 是否进行了可行性论证,有无论证报告;是否经过

必要的投资决策程序;是否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 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投资项目效益的预先测算所依据的经济技术数据是否客

观,测算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

    (三) 对投资规模、市场状况、经济效益和投资风险是否

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

    (四) 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保障,对中航高科正常的

资金周转是否构成重大影响;

    (五) 对合作方的各种证明文件,如资信、商誉、经营能

力、技术和专利等是否进行了调查,合作方的资金来源是否有足

够的保证;

    (六) 以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是否有合法的评估证明文

件,出资证明是否合法有效;

    (七) 投资合同(或协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条款

是否严密、齐全,表达是否准确;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能否有

效保障双方权益;

    (八) 企业章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严密齐全;

    (九)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六条 投资经营期间审计是指工商登记之后至终止经营之

前事项的审计。根据需要,进行年度或期间各种不同类型审计。

主要包括:

    (一) 投资额与注册资本是否相符,注册资本是否全部如

期到位;有无虚假出资、抽资及变相撤资问题;

    (二) 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按照章程建立健全,其责任是否
履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机制是否有效;

    (三)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配备了合格的

会计人员,是否定期及时地向投资单位报送会计报表及重大财务

事项;是否存在无偿占用投资企业资金问题;

    (四) 被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否真实完整;

成本核算是否真实,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债权、债务是否

及时清理;

    (五) 有无截留和转移利润问题,税后利润是否按规定进

行了分配;

    (六) 企业获利能力是否达到了投资论证时的水平,企业

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如何;

    (七) 资产、负债、收益等相关账户是否与投资单位及时

对账;

    (八)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七条 投资清算审计是对清算过程及事项的审计。主要内

容包括:

    (一) 企业终止经营的原因及决策过程;

    (二) 是否按规定成立了清算机构并进行了清算,有无清

算报告;

    (三) 债权债务清理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遗漏或虚列;

    (四) 各项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等,是否经过

盘点,账面记录是否按盘点数进行了调整;
    (五) 财产物资是否经具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的评估,评

估结果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高估或低估问题;

    (六) 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是否按章程、合同、协议或

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

    (七) 是否向税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注销登

记手续;

    (八)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八条 对外投资审计应纳入年度项目审计计划,其中重大

投资项目及新增的投资项目应作为必审项目列入计划。项目审计

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对外投资审计程序按照《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航高科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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