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高科”或“公司”)2015 年重大资产 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现就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航高科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8 号)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6,340,463 股, 每股发行价格 3.12 元,用于收购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持有的注 入资产股权;另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780,156 股,每 股发行价格 3.1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8,899.41 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861.86 万元。根据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 〔2015〕02003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航高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2,034.41 万元,尚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5,174.87 万元(含利息收入),其 中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89.07 万元(含理财及专户利息收入 338.07 万元),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复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13 万元(中航复材募集资金专户共获得利息收入 1.12 万元,其中 0.99 万元已投入 募投项目使用,专户余额 0.13 万元为剩余利息收入),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085.67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8.23 万 1 元),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 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中航高科已于 2015 年 12 月在中 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 码大厦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配套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此外,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 材有限公司、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福码大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航高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配套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具体内容,中航高科已在 2015 年 12 月 30 发布的《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配套资金四方/五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56 号)》中详细披露。 2017 年,中航高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 管理等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中航航空高科技 中信银行北京福 8110701012900192490 3,089.07 - 股份有限公司 码大厦支行 中航复合材料有 中信银行总行营 8110701014000192568 0.13 批量结算 限责任公司 业结算部 北京优材百慕航 中信银行北京福 8110701014400238737 2,085.67 - 空器材有限公司 码大厦支行 北京优材京航生 中信银行北京福 8110701014500203047 0.00 账户已注销 物科技有限公司 码大厦支行 合计 - 5,174.87 - 注:2017 年 6 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投入“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 2 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59.00 万元)用途变更为偿还中航复材 银行贷款。截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偿还了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产品 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优材京航将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福码大厦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8110701014500203047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及 利息转回公司,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中航高科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表所示: 3 中航高科募集资金 2017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56,861.8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44.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59.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034.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净额)比例 8.90%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累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诺投资总额 额(1) 期投入金额 分变更) (2) 差额(3)= (2)/(1) 期 (1)-(2) 中航复材航空产业园 未变更 13,500.00 13,500.00 669.47 13,500.99 -0.99 100.00% 2016 年 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优材百慕生产线扩建 未变更 10,051.00 10,051.00 2,983.47 5,222.56 4,828.44 51.96% 2018 年 项目 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 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 已变更 5,059.00 0.00 -1,667.00 - - - - 及生产线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未变更 28,251.86 28,251.86 0.00 28,251.86 0.00 100.00% 不适用 偿还中航复材银行贷 已变更 0.00 5,059.00 5,059.00 5,059.00 - 100.00% 不适用 款 合计 - 56,861.86 - 7,044.94 52,034.41 4,827.4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2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 第 2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6 年 3 月 11 日,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 2016 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购买中 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步步高升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B150C0073),无名义存 续期限,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已转回至上述结算 账户。 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 原计划投入“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的募 集资金(5,059.00 万元)用于偿还中航复材银行贷款。截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 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偿还了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 造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优材京航将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 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8110701014500203047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及 利息转回公司,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已将原优材京航骨科人 体植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共计 5,059.00 万元划转至 中航复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8110701014000192568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偿还中航复材银行贷款。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航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11 号)。 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 本年度实际 目可行性是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变化 材京航骨科人体 偿还中航 植入物产品系列 复材银行 5,059.00 5,059.00 5,059.00 5,059.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开发及生产线 贷款 改造项目 合计 — 5,059.00 5,059.00 5,059.00 5,059.00 — — — — — 变更募投项目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单纯实施项目无法满足优材京航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原定投资计划期 间内难以全部完成原项目所有内容;终止项目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促使优材京航在研发、生产和销 售能力方面获得提升;用募集资金偿还中航复材贷款,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其业务发展能力,降低财务费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用,改善现金流转状况,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分具体募投项目) 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 会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航高科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1 号)。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航高科《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8)020169 号”《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中航高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 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中航高科募集资金 2017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 航高科募集资金 2017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中航高科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唐 伟 熊岳广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