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05-04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持有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股份 9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2%,
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 2014 年 12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85 号),向
汇理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汇理资产本次计划自本公告日之日起在规定的交
易后的 6 个月内通过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其它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星湖科技股份 95,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4.72%。
若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股份来源
(股) 例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 5% 以 上 非 第 一 非公开发行取得:
95,000,000 14.72%
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95,0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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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未发生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期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2018/5 大宗交易减持, 认购星湖
/10~ 不超过: 科技 2014
2018/1 95,000,000 股 年非公开
1/5 按市场 发行股份
深圳长城
不超过: 2018/5 竞价交易减持, 价格 认购星湖
汇理资产 不超过: 自身投
95000000 /28~ 不超过: 科技 2014
服务企业 14.72%
股 2018/1 95,000,000 股 年非公开 资需要
(有限合
1/23 发行股份
伙)
2018/5 协议转让减持, 价格区 认购星湖
/7~ 不超过: 间: 科技 2014
2018/1 95,000,000 股 4.05-6 年非公开
1/2 .35 发行股份
1、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等原
因连续停牌时间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减持计划将在上市公司复牌后顺延相应的
交易日实施。
2、若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星湖科技总股本的 5%。
3、除上述转让方式外,本次减持计划还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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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星湖科技 2014 年非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
(有限合伙)承诺:本次认购星湖科技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和上市公司股价等情
况决定是否实施或中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减持
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在减持期间,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和上市
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采用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实施减持
计划。如主要采用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减持计划将不会对上市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则可能对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截至目前,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并未与任何意向受让方进行实质性谈判
或签署转让协议。
(三) 减持计划期间,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将严格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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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作为一致行动人,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6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星湖科技 18,049,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80%,未来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该股份无限
售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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