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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东宝: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09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18-03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22,068,6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4.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一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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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李聪先生、冷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安亚
        人先生、施维先生、王彦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君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干部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22,066,558 99.9998            1,852    0.0001              24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330,812,116             99.9993     1,852        0.0005         240   0.0002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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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淑芬       王思羽涵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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