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关于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7-02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位于梅县丙村镇红
光村的土地在 2012 年由政府有偿收回。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与梅州市征地
和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并进行了公告(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的公告》)。
上述事项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收购款实际未按约定支付等原因,造成公司额
外增加利息支出。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与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在原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梅州市征地和土地
储备中心除向公司支付收回梅县丙村镇红光村的土地补偿款外,还应向公司支付
额外增加的利息负担补偿 1782 万元。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已收到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上述补偿款
1782 万元。政府有偿收回梅县丙村镇红光村的土地付款事项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收益约
1336.5 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披露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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