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 1 号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5,909,2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4.53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能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 独立董事刘纪显、刘娥平、倪洁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胡苏平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1,832,122 98.5223 3,621,995 1.3127 455,100 0.1650 2、 议案名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2,314,922 98.6972 3,593,495 1.3024 800 0.0004 3、 议案名称: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2,325,622 98.7011 3,577,995 1.2968 5,600 0.0021 4、 议案名称: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2,300,922 98.6922 3,602,695 1.3057 5,600 0.0021 5、 议案名称: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2,305,722 98.6939 3,587,895 1.3003 15,600 0.0058 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更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2,707,722 98.8396 3,186,695 1.1549 14,800 0.005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审议公司《2019 41,424,417 91.0396 3,621,995 7.9601 455,100 1.0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 审议公司《2019 41,907,217 92.1007 3,593,495 7.8975 800 0.0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3 审议公司《2019 41,917,917 92.1242 3,577,995 7.8634 5,600 0.01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4 审议公司《2019 41,893,217 92.0699 3,602,695 7.9177 5,600 0.01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5 审议公司《2019 41,898,017 92.0804 3,587,895 7.8852 15,600 0.034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6 审议公司《关于 42,300,017 92.9639 3,186,695 7.0034 14,800 0.0327 更换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所代表股份占出席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宗珍、罗汝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