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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能源: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4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 智慧 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 智慧 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 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2,676,5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2456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蒋锡培先生、陈静女士因公出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92,154,095    99.959580   522,300    0.040405          200      0.000015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生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晓红、邓宸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