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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8-1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远东智慧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本次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阅聘任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
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阅聘任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
议案。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朝军、武建东、陈冬华
                                                        二○一九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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