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9-11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 智慧 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 智慧 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8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 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25,664,0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0.720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25,043,798 99.9448 620,300 0.0552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01 蒋承志 1,124,641,443 99.9092 是 2.02 蒋华君 1,124,648,343 99.9098 是 2.03 蒋锡培 1,124,647,345 99.9097 是 2.04 张希兰 1,124,711,345 99.9154 是 2.05 陈静 1,124,653,346 99.9102 是 2.06 郎华 1,125,048,346 99.9453 是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3.01 杨朝军 1,124,648,344 99.9098 是 3.02 武建东 1,124,648,344 99.9098 是 3.03 陈冬华 1,124,658,344 99.9107 是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4.01 蒋国健 1,124,648,344 99.9098 是 4.02 匡光政 1,124,648,341 99.9098 是 4.03 顾国栋 1,124,668,341 99.9115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 蒋承志 1,526,359 59.8084 2.02 蒋华君 1,533,259 60.1511 2.03 蒋锡培 1,532,261 60.1119 2.04 张希兰 1,596,261 62.6227 2.05 陈静 1,538,262 60.3473 2.06 郎华 1,933,262 75.8435 3.01 杨朝军 1,533,260 60.1511 3.02 武建东 1,533,260 60.1511 3.03 陈冬华 1,543,260 60.5434 4.01 蒋国健 1,533,260 60.1511 4.02 匡光政 1,533,257 60.1510 4.03 顾国栋 1,553,257 60.9356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包括普通决议议案和特别决议议案,其中议案一为特别决 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晓红、葛振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