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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华电子: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02-24  

						             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厦门华侨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领晟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系厦门领晟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发展

融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

害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领晟贸

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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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屈中标




                                     黄健雄




                                     李 成




                                                   2018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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