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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关于拟与黑龙江金色景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8-09-08  

						股票代码:600870             股票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2018-07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黑龙江金色景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创造业务新增长点,
谋求更好的发展,公司拟与黑龙江金色景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
景田”)签署《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之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华侨景田(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此为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华
侨景田”),在农业科技推广及相关领域开展运营管理,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能力。
    华侨景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持有华侨景田
51%股权,金色景田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华侨景田 49%的股权。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黑龙江金色景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与朗江路交口君康大厦写字楼 23
层 1 区至 5 区
    4、法定代表人:赵文博
    5、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08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谷物、蔬菜、食用菌及园艺农作物
 种植;农作物种子、草种、化肥(不含批发)、食用菌菌种经营;仓储服务(不含易
 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出口贸易;食品生产经营;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化妆品、家具、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品)、金属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医疗器械、机电设备、汽车及汽车配件、
 珠宝首饰。
       9、主要股东:国际中富达实业总公司持有金色景田 100%股权。
       10、金色景田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本次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华侨景田(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拟定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设备租赁,电子
 产品, 日用百货 、饲料、包装种子、粮食、机械设备、化工产品批发兼零售,
 从事广告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转
 让,进出口业务代理;(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4、股东及认缴的出资额情况、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0           货币       51
黑龙江金色景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           货币       49

   合计                                  1000                     100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四、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金色景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的运营管理及利润分配
       (1)合资公司设立所发生的费用由合资公司成立后进行核销。
       (2)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2、公司治理结构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按照以下约定确定公司治理结构,并
在合资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1)股东会职权及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
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上述事项外的其他事
项则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甲方委派 3 人,乙方委派 2 人。董
事长由甲方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4)公司设监事 2 人,甲乙方各委派 1 人。
    (5)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董事会选聘。
    3、股权转让限制
    合资公司成立后,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对外转
让合资公司的股权。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全面及时地履行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
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
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赔偿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新
设公司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各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与专业运营团队在农业科技推广及相关领域
的合作,旨在结合金色景田在农业科技推广及相关领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
客户资源共同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能够进一步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
控,力争获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指派相
关人员全权办理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