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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编号:临 2018-09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
表决董事 7 名,实际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017 年,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61.67%的股份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为此,协议各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签订后,积极的推进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工作。现因国内外市场环境及国内资本市场变化等原因影响,导致交易
各方就交易对价等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根据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为
了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春芳、蔡清艺、王东红、施亮回避表决。

    (二)《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何文波签订《<福
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重组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中融(福建)
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恒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丰茂运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众盛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福建
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六名股东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公司实
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控制的企业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华侨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上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重组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自各
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
止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公司为审
议本次交易涉及相关事项而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宜;公司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股东有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春芳、蔡清艺、王东红、施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