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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码:临 2021-05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电子”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

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5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如下: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

部对你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13.96 万元,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由于

农产品销售增加。第三季度营业收入 8,657.80 万元,占前三季度的 95%,且同比

和环比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商品类别、

主要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及销售单价、毛利率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

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

形。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并结合相关财务数

据,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2)结合各类产品实际销售情况,说明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季节性规律;(3)报

告期分别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别、销售额、销售比例、以及是否为新增客

户,说明公司与前五名客户是否为关联方、是否严重依赖少数客户、是否实现产

品最终销售,以及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并充分说明判断依据;(4)报告期分

别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产品类别、采购额、采购比例、以及是否为新增供应商,

说明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是否为关联方,是否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主要供应商

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以及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并充分
说明判断依据;(5)结合销售合同条款和商业实质,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

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2.三季报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46.74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0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2)报告期

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主要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3.三季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 9,567.62 万元,占总资产的 64.84%。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运营模式,说明报告期末各类存货水平的合理性;(2)

结合存货明细及库龄情况,说明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滞销

或大幅贬值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

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

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

要求准备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