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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化油服: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6-06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六月
                       目          录

1、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1

2、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3、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

4、二○一八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及核数师报告书          21

5、二○一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4
6、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    45
○一九年度境内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致同(香
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一九年度境外
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46
金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46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4
10、关于选举翟亚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59
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袁建强先生和肖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61
会董事的议案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1、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及核
数师报告书。
    4、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二○一九年度境内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致同(香
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一九年度境外核数
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选举翟亚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袁建强先生和肖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发言、提问及质询。
    13、公司董事会回答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提问和质
                           1
询。
   14、大会表决。
   15、大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2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一
二 ○ 一 八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报告
2018 年度工作,请予审议。
     一、公司业务回顾
     2018 年是公司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实现扭亏为盈
的决胜之年。这一年,公司聚焦扭亏为盈这个核心目标,制
定实施扭亏脱困十大措施,全力开拓市场,持续深化改革,
大力降本增效,推进研发升级,大打扭亏脱困攻坚战,各项
举措成效逐步显现,工作量和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奋力扭转
了市场寒冬以来的经营亏损局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2018 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584.1 亿元, 同比增加 20.2%;归
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 亿元,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
盈。在逐步化解近三年市场寒冬不利因素的影响下,由于
2018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建议 2018 年
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
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国际油价总体保持震荡上行,本公司积极抓住
国内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融入“一带一
                                      3
路”建设,大力开拓国内外三大市场,全年新签合同额 627.7
亿元,同比增长 18.0%;完成合同额 584.2 亿元,同比增长
29.2%。在中国石化市场,全力保障涪陵二期、顺北区块、
威荣页岩气以及鄂安沧输气管线、文 23 储气库等重点项目
建设,累计新签合同额 371 亿元,同比增长 22.3%;实现收
入 372.2 亿元,同比增长 31.2%。在国内外部市场,大力拓
展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市场,全年新签
合同额 117 亿元,同比增长 10.3%;实现收入 80.5 亿元,同
比增长 11.2%。在海外市场,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续签了 4
台钻机 5 年期合同,合同额 2.7 亿美元;与科威特石油公司
(KOC)签订了 20 台钻机 5+1 年合同,合同额为 10.6 亿美
元;完成墨西哥 EBANO 综合项目合同转型,全年新(续)签合
同额 22.1 亿美元,同比增长 16.3%,实现收入 131.4 亿元,
同比增长 1.2%。
    2018 年,公司持续加大改革力度,优化结构调整,推进
机制创新,全方位激发创效活力。公司优化精简机构设置,
加快辅助业务瘦身,稳妥分流富余人员,机关部门由 17 个
压减到 12 个,定员压减 20.3%,专业经营单位压减 5%,辅
助业务基层单位压减 40%。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
心、以贡献为标准,全面深化绩效考核,强化工效挂钩,拉
开收入差距,激发了全员勇于创收创效的热情和活力。
    2018 年,公司不忘初心,艰苦奋斗,加强成本管理,全
年降本减费 32 亿元。突出加强全员目标成本管理,加强项
目管理和考核,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实现项目毛利润同比提
升 7.3%,百元收入营业成本同比降低 14.1 元。顺利完成定

                           4
向增发,募集资金净额 76.4 亿元,及时补充现金流,资产
负债率较年初下降 12.9 个百分点。
    2018 年,本公司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持续加快技术
创新,积极推进研发升级。全年申请专利 562 项,获得专利
授权 465 项。集成配套页岩油气、超(特)深井、致密油气勘
探开发等工程技术系列,创出一系列高新技术指标。顺北鹰
1 井完钻井深 8,588 米,再次刷新亚洲陆上钻井最深井记录;
装备、工具、仪器和助剂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效,联合攻关的
185 度高温 MWD、钻井旋转导向仪器试验成功,在页岩气、
致密油气、超深油气藏等工程技术领域继续保持了特色优势
和市场竞争力。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境内外监管规定,规范运作。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以及股东建议,经公
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公司章程》进行了
修订,使公司管治水平不断提升,确保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正常运行和各项重大决策得到落实,进一步夯实了公司
规范运作的基础。
    公司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建设,经 2018 年 2 月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
根据相关董事工作调整情况和股东建议,2018 年 6 月和 12
月分别对董事会成员进行了增补,形成了专业背景、性别等

                          5
方面的多元化董事会团队。同时,公司基于董事专业背景和
从业经验,重新调整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目前,公
司董事会有 9 名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公司治理的实际
情况符合上市地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辖的三个专门委员会,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地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年内共召开
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
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相应
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加之
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大风险评估力度,优化业
务流程,使公司内部管理运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
升。
    2018 年,公司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各项监管规定,同时,公司还安排境内外法律顾问对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境内外监管知识的培训。公司
每月定期向董事、监事提供含有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信息
的《石化油服董监高通讯》,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进行现场
调研,多渠道多角度使董事、监事及时了解公司最新情况,
从而有利于为公司管理水平改善和提高提出建议。
    2018 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照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决定公司重大决


                           6
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可持续
发展和提升管治水平做出了努力。
    三、公司业务前景展望
    展望 2019 年,公司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国
际油价将延续宽幅剧烈震荡态势,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社会
发展对油气资源需求仍在上升通道,国内三大油公司为保障
国家能源安全,将持续加大上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国内油
服市场增长潜力巨大;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
作的深入推进,公司海外业务也将面临新机遇。
    2019 年,是公司巩固扭亏脱困基础,推进全面可持续发
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大力推进扭亏脱困十大措施,聚
焦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促改革、强基础等五大领域,
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压减管理层级,精简机关设置,
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亏损企业治理,持续降低百元收入营业
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市场占
有率,全面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坚定向产业中高端迈进,显
著提升公司在低油价形势下的生存发展和盈利能力。特别是
在开拓外部市场、延伸产业链、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增值空
间等方面,公司有信心取得更大进展。
    各位董事,尽管2019年公司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我
们有信心、有决心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为公司决胜全面可
持续发展打下决定性基础,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向
打造世界一流综合型油服公司迈出新步伐。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7
    附件


       二○一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作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石化油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
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知识和
经验对公司规范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发挥好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兼
职情况和履历请参见石化油服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一、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 4 名独立董事,分
别为姜波、潘颖、陈卫东、董秀成。原独立董事张化桥因在
多家境外和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工作繁
忙,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经 2018



                            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卫东
和董秀成获选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调整
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姜波、潘颖、陈卫东、董秀成,
其中主任委员为姜波。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委员会 2 次。作为独立董事及相
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我们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出席
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             股东大   董事会   战略委员   审计委   薪酬委
姓名                        会                会         员会     员会
姜波       审计委员会主任   3        11       不适用     4        2
           薪酬委员会委员
潘颖       薪酬委员会主任   2        9        不适用     4        2
           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卫东     审计委员会委员   2        6        不适用     -        不适用
董秀成     审计委员会委员   2        7        不适用     -        不适用
张化桥     原战略委员会委   -        2        -          不适用   不适用
           员

       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表决结
果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公
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要求公
司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
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出席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
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
                                     9
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
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并依法客观地对公司发生
的特定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通过公司每月提
供的《董监高通讯》,充分了解公司的改革发展、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情况。利用公司组织去重庆涪陵工区现场调研的
机会,与现场员工充分交流,了解现场生产、页岩气技术发
展、安全保护等情况。
    2018 年度,我们与外部审计师的见面沟通情况: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在外部审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致
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公司审计 2017 年报之
前,我们与之沟通并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及工作范围,同时在其进场前,审阅了由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在外部审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再一次与之沟通,并对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 1 月 11 日,我们就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
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2 月 8 日,针对公司聘任孙清德先生为总经理,
聘任陈锡坤先生、张永杰先生、左尧久先生、张锦宏先生为



                           10
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天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及李洪海先生
为董事会秘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27 日,针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公告,我们
就公司的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和对外担
保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2018 年 4 月 25 日,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18 日,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
审议的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七份持续
关联交易协议及执行安保基金文件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
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度最高限额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就关于公司首次授予 A 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公司首次授予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
票期权数量的议案,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7 日,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我
们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29 日,就收购南京威诺油气井测试工程有
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重点关注的事项



                           11
    2018 年,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尤其是关系中小股东
权益的重大事项给予了重点关注。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听取
了管理层的汇报,或者审阅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
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对于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关联交易的审批和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于 2018 年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这些交易是公司在日常业务
过程中按照独立于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条款订立的,
条款对于独立股东整体而言公平合理,这些关联交易的年度
总额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限额度范围内。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及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规定和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4 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12
动资金。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和工程进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法合规地履行了相应程序,同意进
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8 年 3 月,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17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与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致同(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沟通了 2017 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二)对其开展的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和评价,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
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续聘审计机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情况
    因 2017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未派发 2017
年度末期现金红利。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2017 年
公司股息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3
    (七)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我们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曾做
出的承诺进行了梳理,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违反承诺履行
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
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对各重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
制,并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
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根据不断累积的管理经验、
国际国内的内控发展趋势,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公司对
照监管规则和要求,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
    2018 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以及北京上市公
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履行
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程序履行
了审批和对外披露,公司管理层亦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14
    2018 年,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树
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努力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石化油
服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独立董事:姜波   潘颖        陈卫东   董秀成




                            15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二
二 ○ 一 八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守法原则,积极
参与公司经营过程监督,认真审议重大决策,切实履行监督
职责,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监督、
保障和服务作用。现就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共组织召开8次会议,审议28项议案。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每项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确保议案合法合规。具体情况为:
     1、于2018年1月11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本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
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
同(回租)》议案。
     2、于2018年2月8日召开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
事一致选举李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3、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16
议,审议通过了8项议案,分别为《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4、于2018年4月25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4项议案,分别是《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告摘要》、《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不派发2018年中
期股利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8项议案,分别是《关于
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互供框架协议>及
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最高限额的议案》、《关
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及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19年12月31日、2020
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最高限额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服务框架协
议>及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最高限额的议
案》、《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

                           17
架协议>及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19年12月31
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最高限额的
议案》、《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科技研发
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19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最高限额
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
用权及房产租赁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
至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
各年度最高限额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议案》、《关于执行安保基金文
件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截至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缴纳保费最高
限额的议案》。
    7、于2018年10月29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分别是《公司2018年
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次
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
量的议案》。
    8、于2018年12月2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收购南京
威诺相关资产的议案》。
    二、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本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监事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

                          18
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监事出席
公司内部相关会议,加强与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
交流,密切关注本公司运营状态及内部改革等重大决策。监
事会认为:2018年各项决议得到了有效落实,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2018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地有关法规规范运作,
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决策和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公司2018年编制的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有
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允,未发现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本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19
    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符合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
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5、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本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未发现本公
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持续性
工作,本公司要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
    2019年,监事会和各位监事将继续秉承勤勉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过程监督,加
大公司运营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竭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
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2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三
二 ○ 一 八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国境内审计师报告书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化油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石化油服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石化油服公司,并履行了职
                                      21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
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
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
表意见。

    (一)收入和成本确认

    1、事项描述

    石化油服公司主要向海内外石油公司提供油田工程技
术服务,包括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程、测录井、井下特种
作业和工程建设等服务项目,并取得相关的劳务收入。

    石化油服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石化油服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收
入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相关劳务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管
理层对于合同结果和履约进度的估计,公司管理层根据合同
采用期望值法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估计合同预计总收入,根
据历史经验及施工方案评估合同预计总成本,并于合同执行
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

                           22
    该等项目在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的情况下,应当在资
产负债表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营业收入及营业
成本的确定主要依赖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包括合同预
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可变对价、剩余合同成本、预计完
成工作量和合同执行风险等。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或实际执行
情况如有变化,其实际收益都可能与管理层初始估计产生偏
差。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收入和成本确认的会计政策、重
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披露,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5 收入、
附注三、26 合同成本和财务报表附注三、32(6)重大会计
判断和估计,其他详细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36 和财
务报表附注十四、5。

    2、审计应对

    我们对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收入和成本确认实施的审计
程序主要包括:

    对照公司业务及合同条款具体情况,结合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检查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

    了解、评估和测试了管理层确定合同预计收入、合同预
计成本、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合同剩余成本、以及合同履约进
度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23
    通过审阅业务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预
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方法及假设的合理性,并检查
各类项目的编制方法及假设条件的一致性。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发生的成本与预计总成本进行对比,并检
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入账的大额成本,分析和评估管理层对未
来工作量及合同剩余成本估计的合理性。

    针对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进行了抽样测试,核对至相关
业务合同中主要条款和客户出具的结算书或验收单、完工进
度统计表等支持性文件;并对分项工程的预计收入、预计成
本和毛利进行分析、计算,以确认其合理性。此外,抽样测
试了收入和成本确认金额及期间,分析其是否已根据合同履
约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准确确认,在抽样的基础上将预算成
本与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成本总额进行比较,以检查是
否存在成本超支。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证据能够支持管理
层在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及、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时作出
的判断。

    (二)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1、事项描述

    石化油服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以下简称:“应
收款项”)主要来自于关联方及其他境内外大型石油公司。
                          24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石化油服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人民币 181.55 亿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88.98 亿元,合计
超过资产总额的 40%,金额重大。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石
化油服公司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人民币 25.52 亿元。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具有固有
不确定性。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需综合评
估目前交易对方的信用等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当前
的经营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
户情况的变化等前瞻性信息。

    由于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在固有不确定性,
涉及到管理层的主观判断,且应收款项金额对石化油服合并
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我们将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确定
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
计的披露,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10 金融工具(预期信用
损失的计量)和财务报表附注三、32(2)重大会计判断和
估计,其他详细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2 和附注十二、
2(2)。

    2、审计应对


                           25
    我们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实施的审计程序主
要包括:了解并评估了石化油服公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
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我们复核了管理层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相
关考虑及客观证据,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
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环境等因素,
评估了管理层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预期信用损
失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或超过信用期的重大客户,我们通
过公开渠道查询与债务人或其行业发展状况有关的信息,以
识别是否存在影响贵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
的情形。

    我们取得了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账龄明细表,
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发票账单等支持性记录,抽样复核了账
龄,逾期天数、关联关系等关键信息,检查了应收账款账龄
划分的准确性。

    我们选取样本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
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贵公司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我们重新计算了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将我们的计
算结果与账面记录金额进行比较。


                          26
    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的合理性。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审计程序,管理层关于应收款项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的判断和估计是可接受的。

    (三)预计巴西子公司司法重组损失

    1、事项描述

    于 2018 年度,石化油服公司间接控股境外子公司中国
石化集团巴西有限公司(简称“巴西子公司”)经法院批准
实施司法重组,管理层评估影响后根据重组计划计提预计司
法重组支出人民币 4.75 亿元。该等支出计提预计负债金额
主要依赖于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且金额重大,故我们将该
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预计负债的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披
露,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3 预计负债,其他详细信息请
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28。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巴西子公司司法重组损失预计负债实施的审计
程序主要包括:了解并评估了石化油服公司与巴西子公司司
法重组损失预计负债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
行的有效性。

                           27
    取得并检查巴西子公司拟定的司法重组计划,了解司法
重组计划的审批情况,审阅管理层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向
律师和法律顾问询问司法重组进展及预计可能的损失结果,
检查石化油服公司对巴西子公司司法重组预计负债金额的
计算过程,评估其充分性和适当性,并核对项目的支持凭证
和期后付款情况。

    我们同时也关注了石化油服公司对巴西子公司司法重
组事项披露的充分性。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审计程序,管理层关于巴西子公司司
法重组损失预计负债测试的判断和估计是可接受的。

    四、其他信息

    石化油服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石
化油服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
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
错报。

                         28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
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石化油服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石化油服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石化油服公司、终止
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石化油服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29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
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石化油服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30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石化油服公司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
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石化油服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
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
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
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
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
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
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
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增、王涛
                          31
            中国境外审计师报告书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
称贵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综合收益表、合并权
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在
内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
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与公平地反映了贵集团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
合并财务表现及合并现金流量, 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
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
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
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颁
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道德守则),我们独
                           32
立于贵集团,并已履行道德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
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
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合并
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此等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
体合并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
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概述如下:

    一、 收入和成本确认

    有关相关事项的披露及会计政策,请分别参阅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 2.23(收入确认) 、附注 4(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
计) 、附注 5(营业收入及分部资料)及附注 24(b)&(c)(合同
资产/合同负债) 。

    贵集团向海内外油气勘探开发企业提供油田工程技术
服务,包括地球物理、钻井、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工程
建设等服务项目,并取得相关的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
根据会计政策,该等项目收入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相关劳务
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管理层对于合同结果和履约进度
的估计,公司管理层根据合同采用期望值法或最有可能发生

                          33
金额估计合同预计总收入,根据历史经验及施工方案评估合
同预计总成本,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涉及
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

      该等项目在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的情况下,应当在资
产负债表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营业收入及营业
成本的确定主要依赖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包括合同预
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可变对价、剩余合同成本、预计完
成工作量和合同执行风险等。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或实际执行
情况如有变化,其实际收益都可能与管理层初始估计产生偏
差。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的处理方法

      就确认工程服务收入和成本而言, 我们执行的程序包
括:

      1.对照公司业务及合同条款具体情况,结合国际会计准
则第 15 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的规定,检查
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的会计政策应用是否恰当;

      2.了解、评估和测试了管理层确定合同预计收入、合同
预计成本、实际发生的成本、合同剩余成本及合同履约进度
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4
    3.通过审阅业务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
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方法及假设的合理性,并检
查各类项目的编制方法及假设条件的一致性;

    4.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发生的成本与预计
总成本进行对比,并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入账的大额成本,
分析和评估管理层对未来工作量及合同剩余成本估计的合
理性;

    5.针对合同履约进度的应用进行了抽样测试,核对至相
关业务合同中主要条款和客户出具的结算书或验收单、完工
进度统计表等支持性文件;

    6.对分项工程的预计收入、预计成本和毛利进行分析、
计算,以确认其合理性;

    7.抽样测试收入确认金额及期间,分析其是否已根据合
同履约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准确确认,在抽样的基础上将预
算成本与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成本总额进行比较,以检
查是否存在成本超支。

    我们认为,我们获取的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在确定合同
履约进度、收入和成本时作出的判断。

    二、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35
    有关相关事项的披露及会计政策,请分别参阅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 2.10(金融工具) 、附注 4(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
计) 、及附注 22(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及附注 24(b)(合
同资产)。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贵集团贸易应收账款
及合同资产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181.55 亿元及人民币 90.66
亿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约 45%,金额重大。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贵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累计预期信用损失
拨备为人民币 25.52 亿元。

    由于贸易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存在固有不确定性,涉及到管理层的主观判断,且該等金额
对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我们将贸易应收账款及合
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的处理方法

    我们就管理层对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
损失执行的程序包括:

    1.评估和测试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
控制,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计算贸易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包括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

                            36
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客户信用和市场环境
等因素),以及评估其对贸易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划分为
若干组合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3.对余额较大或超过信用期的重大客户,我们通过公开
渠道查询与债务人或其行业发展状况有关的信息,以识别是
否存在影响贵集团贸易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评估结果的情形;

    4.取得了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账龄明细表,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发票账单等支持性记录,
抽样复核了账龄、逾期天数、关联关系等关键信息,检查了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划分的准确性;

    5.选取样本对金额重大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余
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贵集团记录的金额进行
了核对;

    6.重新计算了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并将计算结果与账面记录金额进行比较;及

    7.检查期后收回金额,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测算
的合理性。




                          37
    我们认为,我们获取的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贸易应
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的判断和估计是
可接受的。

    三、预计巴西附属公司司法重组损失

    有关相关事项的披露及会计政策,请分别参阅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 2.20(预计负债)及附注 39(预计负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贵集团之附属公司 -
中国石化集团巴西有限公司(简称“巴西附属公司”)经法
院批准实施司法重组,管理层评估影响后根据重组计划计提
预计司法重组支出人民币 4.75 亿元。该等支出计提预计负
债金额主要依赖于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且金额重大,故我
们将该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管理层评估贸易应收款项
减值需应用判断及运用估计,属主观范围,而且计提金额重
大。因此我们将其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的处理方法

    我们就管理层巴西附属公司司法重组损失预计负债执
行的程序包括:

    1.评估和测试管理层巴西附属公司司法重组损失预计
负债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8
    2.取得并检查巴西附属公司拟定的司法重组计划,了解
司法重组计划的审批情况,审阅管理层相关事项的会议纪
要,向律师和法律顾问询问司法重组进展及预计可能的损失
结果;

    3.检查贵集团对巴西附属公司司法重组预计负债金额
的计算过程,评估其充分性和适当性,并核对项目的支持凭
证和期后付款情况; 及

    4.评估对巴西附属公司司法重组事项披露的充分性。

    我们认为,我们获取的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在确定巴西
附属公司司法重组损失时作出的判断。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
所有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
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
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
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



                         39
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
司条例》的披露要求编制真实而公平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对
其认为为使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
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
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
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董事获审计委员会协助履行其监督贵集团财务报告流
程的责任。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
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
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仅向阁下(作为整体)报告,除
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
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40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国际审计
准则》进行的审计总能发现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以由
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合并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
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
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 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存在
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
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
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
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
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
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 根
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41
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
数师报告中提请用户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
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
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
披露,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就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
的审计凭证,以便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贵集
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
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
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
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
情况下,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
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
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
                          42
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
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3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四
二 ○ 一 八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二○一八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现提呈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八年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二○一八年年度,本公司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42,056 千元(按《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40,188 千元),二○一八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1,466,064 千元。由于二○一八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负,董事会建议二○一八年年度末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44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五
二 ○ 一 八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二○一九年度本公司境内外
   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的决议案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就聘任二○一九
年度本公司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作出决议,现提呈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建议,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二○一九年度境内外核数师,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一九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师,任期自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二○一
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提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45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六
二 ○ 一 八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现提呈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科威特钻机项目”、“购置 8000 马力多用途工作船项目”、
“购置 LOGIQ 成像测井系统项目”已完成并产生资金结余,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56,125.89 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活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考虑到公司募投项目
“购置管道施工设备项目”未完成及其实际进展情况,公司
拟终止“购置管道施工设备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

                                      46
集资金人民币 39,634.85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99,520.84 万元(含
利息收入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70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等七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333,333,33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根据致同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2015)
第 110ZC0115 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48.3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95,251.67 万元。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
行管理,并与开户银行、联席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
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就《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定
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47
       易报告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
       司就前述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 年度    截至本公                 剩余募
                         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                 集资金   项目
序                                                              剩余募集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告披露日     累计已使                 金额占   进展
号                                                              资金金额
                           金额       使用募集     用募集资                 投资总   情况
                                        资金           金                   额比例
海外业务高端设备
                                            0.00                            33.32% 已完
1    科威特钻机项目      160,000.00                106,689.38   53,310.62
                                                                                   成
海洋工程业务设备
    新建 25 米作业平台                                                           0 已完
2                         46,600.00         0.00    46,600.00        0.00
    项目                                                                           成
    购置 8000 马力多用                                                      10.44% 已完
3                         19,500.00         0.00    17,464.82    2,035.18
    途工作船项目                                                                   成
    购置 LOGIQ 成像测                                                        6.50% 已完
4                         12,000.00         0.00    11,219.91     780.09
    井系统项目                                                                     成
页岩气业务设备
    购置井下测试装备项                                                           0 已完
5                         13,900.00         0.00    13,900.00        0.00
    目                                                                             成
                                                                                 0 已完
6    购置顶驱设备项目     11,000.00         0.00    11,000.00        0.00
                                                                                   成
    购置连续油管设备项                                                           0 已完
7                          8,000.00         0.00     8,000.00        0.00
    目                                                                             成
管道施工设备
    购置管道施工设备项                  6,408.74                            74.78% 拟终
8                         53,000.00                 13,365.15   39,634.85
    目                                                                             止
补充流动资金
                                                                                 0 已完
9    补充流动资金        271,251.67         0.00   271,251.67        0.00
                                                                                   成
     合计                595,251.67     6,408.74   499,490.93   95,760.74        -     -

              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
       入金额为人民币 3,760.1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
       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39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净额为人

                                           48
民 币 3,760.1 万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实 际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99,520.84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人民币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337529200006626      99,520.84
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三、拟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015 年以来,由于国际油价经历大幅下跌,并于 2018
年开始进行恢复性增长,导致油服行业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寒
冬期。油服行业的持续低迷,造成了油服相关设备需求以及
价格大幅下降,以及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
制,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形成资金结余。“科威特钻机项目”、
“购置 8000 马力多用途工作船项目”、“购置 LOGIQ 成像
测井系统项目”三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6,125.89 万元。
    2、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后续安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威特钻机项目”、“购置 8000
马力多用途工作船项目”、“购置 LOGIQ 成像测井系统项目”
已实现并产生资金结余,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56,125.89 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将继续根据已建立的《募集资金管


                                49
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等,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3、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目前公司经营环境持
续好转,营业收入规模增幅较大,营运资金需求同步增长,
节余募集资金可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助力公司抓住油田服务
市场需求持续回暖的有利时机,发挥综合油气服务能力和特
色技术优势,为实现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打下决定性基础。
    四、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
情况
    由于购置管道施工项目所对应的新粤浙管道项目于
2015 年下半年才取得开工核准报告,在甲方中国石化新疆煤
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
开工核准报告对项目施工方案、效益等进行优化后,新粤浙
管道项目潜江至韶关输气管道工程 2017 年 11 月份和 12 月
份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共中标六个标段,潜江至韶关输气管
道工程正处于施工阶段,预计 2019 年末完成主体工程,利
用募投资金购置的管道施工设备正在根据项目进度相应采
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购置管道施工项目共使用募集资


                          50
金人民币 13,365.15 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
25.22%,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34.85 万元。
    2、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由于购置管道施工项目所对应的新粤浙管道项目于
2017 年 11 月份和 12 月份先行启动潜江至韶关输气管道工程
的公开招标及施工,其他工程具体公开招标及开工时间至今
尚未确定。在充分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基
础上,公司决定终止购置管道施工项目。
    3、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终止“购置管道施工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
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9,634.85 万元,公司将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后,将继续根据已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等,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实际建设情
                           51
况进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及资金成本,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联席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52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
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
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53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七
二 ○ 一 八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提呈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有效期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结束时。
     本公司预计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为满足国
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仍需要继续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为此,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包括: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
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

                                      54
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
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
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 亿元(人民币捌拾亿元整),具
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
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
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
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
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80 亿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亿元
整),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二)内部决策程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
于本次担保总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260 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 609.05 亿元)的 30%,超过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57.78 亿元)的 50%,同
时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因
此本次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

                           55
    1、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
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
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授信担保下的
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 亿元。
    2、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
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
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
约。
    担保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履约担保下的
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80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

                          56
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57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持
 被担保人        注册地          经营范围                    资产总     负债总     资产负债
                                                    股比例
                                                               额         额           率
中石化胜利石
               山东省东营
油工程有限公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115.92    117.91      101.71%
               市
司
中石化中原石
               河南省濮阳
油工程有限公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108.62    109.10      100.43%
               市
司
中石化江汉石
               湖北省潜江
油工程有限公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43.27      32.59      75.32%
               市
司
中石化华东石
               江苏省南京
油工程有限公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34.06      35.07      102.98%
               市
司
中石化华北石
               河南省郑州
油工程有限公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40.22      22.12      50.03%
               市
司
中石化西南石
               四川省成都
油工程有限公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51.15      17.87      34.95%
               市
司
中石化石油工
程地球物理有   北京市      地球物理勘探             100%     31.51      29.21      92.69%
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
程建设有限公   北京市      工程建设                 100%     234.17    233.64      99.78%
司
中石化海洋石
油工程有限公   上海市      海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52.63      15.91      30.23%
司
中国石化集团
国际石油工程   北京市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42.09      31.87      75.70%
有限公司




                                            58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八
二 ○ 一 八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翟亚林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9 年 5 月 24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名翟亚林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将《关
于选举翟亚林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翟亚林先生简历如下:
     翟亚林先生(以下简称“翟先生”),现年 55 岁。现
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副局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审计部副主任。翟先生是高级经
济师,大学毕业。历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审计局综合管理
处副处长,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综合管理处处长。2001
年 12 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副局长、中国石化审计
部副主任。2008 年 6 月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

                                      59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翟先生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
公司担任任何职位,在过去三年并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
事职务。翟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监事、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任何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翟先生未持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 XV 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权益,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翟先生若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将与本公司签订相应
的服务合同,其监事的任期将由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预计于 2021 年 2 月)止。翟先生
将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公司董事并无知悉任何有关建议
委任而需本公司股东注意之其他事宜或须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须予披露之任
何其他资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6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之九
二 ○ 一 八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袁建强先生和肖毅先生为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9 年 5 月 24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名袁建强先生
和肖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袁建强先
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肖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
请将《关于选举袁建强先生和肖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
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袁建
强先生和肖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示同
意。该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袁建强先生和肖毅先生简历如下:
     袁建强先生(以下简称“袁先生”),55 岁,现任本公
司总经理。袁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
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河南石油勘探局先后担任过钻井工程
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务;2008 年 1 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2012 年 12 月任中石化河南石油工

                                      61
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6 月任中石化华东石
油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7 月任中石化石
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9 年 5 月起任本
公司总经理。
    肖毅先生(以下简称“肖先生”),现年 49 岁。现任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肖先生是高级会计师,工
商管理硕士。在中国石化财务部财务处担任过副处长、处长
等职务,2006 年 10 月任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2009 年 7 月任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总会计师,2016 年 12 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
主任。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袁先生和肖先生概无于本公司或其
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在过去三年并未在其他上市公
司担任董事职务。袁先生和肖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本公司任
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有任何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袁先生和肖先生未持
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股
份的相关权益,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先生和肖先生若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将与本公司
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其董事的任期将由本次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预计于 2021 年 2 月)止。
袁先生的薪酬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

                          62
酬实施办法确定。根据该薪酬实施办法,薪酬由基薪、业绩
奖金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并参考相应人员的职能、责任和公司
的业绩确定。肖先生将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公司董事并无知悉任何有关建议
委任而需本公司股东注意之其他事宜或须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须予披露之任
何其他资料。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