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4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
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
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的政府补助准则”),新的政府补助
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新的政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
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新的政府补助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全部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已计入营业外收入,不需做科目上的
调整,故报告期内不存在受此政策变化而产生重大影响的报表项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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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15号)发布后,公司需对
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新的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
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的政府补助准则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上单独列
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自2017年1
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全部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故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
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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