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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3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7日,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条目                         修订前                                     修订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310,822.6603万元。                 3,108,175,038元。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108,226,603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8,175,038股,公
第十九条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普 通 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08,175,038股,
             3,108,226,603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其他种类股0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公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三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
    条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购其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1
   条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项、第(二)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
            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属于第(三)项、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工。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之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                                     (在七和八之间增加一项):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百零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七条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关联交易等事项;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等事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暂无修订。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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