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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关于“15梅花01”公司债券提前摘牌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22422                债券简称:15梅花01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梅花01”公司债券提前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停牌日:2019 年 3 月 21 日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3 月 29 日
    根据《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
一期)》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15梅花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4)
及《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梅花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35),于2018年7月4日、7月5日、7月6日分别披露了“15梅花01”回售的第一
次、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2018-037、2018-038),并于
2018年7月27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梅花01”公司债券回售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公司已按期全额支付了“15梅花01”公司债券本息,回售已实施完毕。“15梅花01”
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梅花01、122422。
    3、发行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5亿元,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5年期(3+2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4.47%。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已于2015年7月20日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13号文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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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合格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
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
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2015年7月31日。
    11、债权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31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31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5年9月2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18、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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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债券停牌日及摘牌日

   (一)债券停牌日:2019年3月21日
   (二)债券摘牌日:2019年3月29日

    三、本期债券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11幢5号
   法定代表人:王爱军
   联系人:王爱娣
   联系电话:0316-2359999-804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杨汝睿
   电话:010-59026649
   传真:010-59026670
   (三)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负责人:孙鋮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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