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 郭春明: 罗青华: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