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独立董事关于提名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8-04-25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天津创业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提名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提名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经审查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
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将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
举。
高宗泽 王翔飞 郭永清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