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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2017-09-06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1 月 3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18 号本公司会议室;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1 月 3 日 9 点 00 分;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1 月 3 日 9 点 30 分
     (或紧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1 月 3 日 10 点 00 分(或紧接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后)。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全体股东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发行 A 股股份购买            √            √           √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   交易对方                     √   √   √
1.02   标的资产                     √   √   √
1.03   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           √   √   √
1.04   对价支付方式                 √   √   √
1.05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     √   √   √
       任
1.06   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1.07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1.08   发行股份的方式和认购方式     √   √   √
1.09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1.10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   √   √
1.11   发行数量                     √   √   √
1.12   股份锁定期                   √   √   √
1.13   上市地点                     √   √   √
1.14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1.15   业绩补偿安排                 √   √   √
1.16   决议的有效期                 √   √   √
2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   √   √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   √   √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   √   √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
       议案
6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   √   √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
       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     √   √   √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        √
     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就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清
     洗豁免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        √
     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份       √
     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12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        √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
     公 司 重大 资产 重组 管理 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议案
14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        √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        √
     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
     价公允性之意见的议案
16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
     明的议案
17   关于本次重组不存在摊薄上        √
     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表决的
   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2017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
   会专项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8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国
际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

       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

       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

       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

       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

       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A 股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将视同在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对

       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75      东方电气           2017/10/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凡欲现场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的A股股东,请凭

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及委托代表的身份证(如适用)于2017

年10月30日(星期一)和31日(星期二)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

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在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以前将上述文件的

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的通讯地址:致董事会办公室。

       (二)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

委任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

其出席及表决。委任超过一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

行使表决权。

       (三) 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应以书面形

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
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

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经公

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会议举行开始时间前二十四小时交回

公司通讯地址:致董事会办公室。股东交回已填妥之代理委托书,不会影响其亲

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权利。

    (四) 前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

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预计上述会议总需时不多于一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
有关费用自理。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18 号
    联系人:刘志
    联系电话:86-028-87583666 或 86-028-87583550
    传真:86-028-87583551
    电子邮箱:dsb@dongfang.com
    邮政编码:611731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回执


       报备文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发行 A 股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           交易对方

1.02           标的资产

1.03           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

1.04           对价支付方式

1.05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
               任

1.06           过渡期损益安排
1.07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08   发行股份的方式和认购方式

1.09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10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11   发行数量

1.12   股份锁定期

1.13   上市地点

1.14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5   业绩补偿安排

1.16   决议的有效期

2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电
     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
     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就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清
     洗豁免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份
     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12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议案

14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
     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
              允性之意见的议案

16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
              明的议案

17            关于本次重组不存在摊薄上
              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回执

                                  回执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星期五)上午九

时正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18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之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姓名

持股量 A 股/H 股

亲自/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股东代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日期:二零一七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4、对“亲自/委托代理人”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5、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前送达公司的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18 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政编

码:611731)或传真(传真号码:86-28-87583551)方式送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