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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 2019-013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新租赁会计准则。因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 A+H 股公司,需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并
指出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需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9 年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
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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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行准则,承租人对融资租赁需在资产负债表列示资产和负债,而经营租赁
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提出全部需要在资产负
债表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单一模型。除了满足豁免规定的情况外(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几乎所有租赁均需在资产负债表反映,意味着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将随着
现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承诺而相应增加。
     此外,经营租赁承租人的费用分摊方式,将由现行的直线法变为与融资租赁一
致的“前大后小”模式,即在租赁期的前半段时间内的总费用(即资产折旧加上利息)
要高于现行准则下直线法确认的经营租赁费用。
    (二)完善租赁和服务的区分原则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
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引入了“已识别资产”、“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等概念,对租
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指引。
     新租赁准则下,判断是否存在一项租赁的关键点为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以
及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
    (三)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部分生产厂房及设备,在
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
者包含租赁。
     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但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
“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
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特点,即
租赁前期支出较高、后期支出较小、逐年减少,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现行准则下相等。
因公司租赁资产较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9 年及以后年度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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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的调整,对公司
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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