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 2018-052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 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 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中国财政部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 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印发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 则。 本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 准则,对收入、金融工具方面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根据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列报调整)编制 2018 年半年报 财务报表。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方面 本公司按照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本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 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 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 产品取得的收入,且均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产品销售合 同,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 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方面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 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 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 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 需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 期初留存收益。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列报的影响 (1)对本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 会计政策变更前 新收入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 财务报表列报 会计政策变更后 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影响 则影响 调整影响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资产: 应收票据 490,712,129.45 -490,712,129.45 - 应收账款 531,850,536.95 -531,850,536.95 - 应收票据及应 -15,394,947.77 1,022,562,666.40 1,007,167,718.63 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90,685,860.01 -1,802,629.38 88,883,230.63 可供出售金融 0 - 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 0 0 投资 递延所得税资 2,504,761.54 2,782,426.31 5,287,187.85 产 在建工程 282,004,319.33 13,980.58 282,018,299.91 工程物资 13,980.58 -13,980.58 负债: 应付票据 139,568,673.34 -139,568,673.34 应付账款 572,025,989.83 -572,025,989.83 应付票据及应 711,594,663.17 711,594,663.17 付账款 预收账款 21,475,187.43 -21,475,187.43 合同负债 21,475,187.43 21,475,187.43 应付利息 3,418,456.33 -3,418,456.33 其他应付款 373,590,908.16 3,418,456.33 377,009,364.49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338,290,605.36 -11,706,971.58 -1,349,997,576.94 少数股东权益 214,501,306.52 -2,708,179.26 211,793,127.26 母公司资产 会计政策变更前 新收入准则 新金融工具 财务报表列报 会计政策变更后 负债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影响 准则影响 调整影响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资产: 应收票据 7,469,611.05 -7,469,611.05 - 应收账款 204,327,727.83 -204,327,727.83 - 应收票据及 - -156,945.53 211,797,338.88 211,640,393.35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31,131,296.66 -310,594.67 30,820,701.99 可供出售金 0.00 融资产 母公司资产 会计政策变更前 新收入准则 新金融工具 财务报表列报 会计政策变更后 负债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影响 准则影响 调整影响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其他权益工 0.00 0.00 具投资 负债: 应付账款 5,062,801.26 -5,062,801.26 - 应付票据及 5,062,801.26 5,062,801.26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7,813,062.37 -7,813,062.37 - 合同负债 7,813,062.37 7,813,062.37 应付利息 472,432.69 -472,432.69 - 其他应付款 465,380,879.74 472,432.69 465,853,312.43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396,267,053.32 -467,540.20 -1,396,734,593.52 (2)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合并 利润表项目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管理费用 73,954,816.29 -28,683,561.88 45,271,254.41 研发费用 28,683,561.88 28,683,561.88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 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