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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传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传媒集团与成都日报报业集团豁免要约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2017-05-0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传媒集团与成都日报报业集团
             豁免要约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的持续督导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成都传媒集团(以下简称“传媒集团”、“收购人”)和成都日报报业集团(以
下简称“报业集团”、“收购人”)豁免要约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瑞传播”、“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博瑞传播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
从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2017 年 4 月 26 日,博瑞
传播披露了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第一季度报告和日常沟通,华西证券出
具了 2017 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期(从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
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博瑞传播提供,收购人与博瑞传播保证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收购情况概述
    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29 号)、
《关于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产权函
[2012]73 号)与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
《关于做好我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资产权
[2013]27 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瑞投资”)的控股股东成都商报社与第二大股东成都新闻宾馆
(以下简称“新闻宾馆”)分别完成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国有产权登记工
作,国家出资企业登记为传媒集团,传媒集团的产权登记到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系成都市国资委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变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国有资产管理层级调整,由成都商报社变更为成都市国资委。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博瑞投资。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通过博瑞投资和新闻宾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
36,705.54 万股,占其总股本的 33.5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
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2017 年 1 月 18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豁免成都传媒
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28 号),核准豁免传媒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应履行的要约收购博瑞传播
股份的义务。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2014 年 9 月 13 日,博瑞传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站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4-034)。
    (2)2016 年 12 月 19 日,博瑞传播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变动的提示公告》(临 2016-078 号)。
    (3)2016 年 12 月 21 日,博瑞传播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收购报告书摘要》。
    (4)2016 年 12 月 30 日,博瑞传播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成都传媒集
团与成都日报报业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临
2016-079 号)。
    (5)2017 年 1 月 19 日,博瑞传播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成都传媒集
团 及 一致行动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临
2017-002 号)、《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日报报业集团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暨申请
豁免要约收购之财务顾问报告》和《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博瑞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日报报业集团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之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本次收购系根据成都市国资委的批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国有资产管理
层级的调整,变更为成都市国资委,不涉及传媒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需过户登记至收购人名下的情形。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不涉及股权过户事宜。截至本意见出具
日,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收购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的承诺函。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上市公司无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况。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经核查,自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以来,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对上市公司
后续计划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改变博瑞传播主营业务或对博瑞传播主营业
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者与博瑞传播购买、置换资产有关的重
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改变博瑞传播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
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根据收购人出具的《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相关后续计划,也未
出具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因此,不存在后续计划实施效果
与此前披露内容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也不存在未实现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
预计达到的目标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博瑞传播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
内部控制制度。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收购人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自己股东的权利,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博瑞传播违规提供
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
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