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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传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6-0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成
都传媒集团(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 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组”)。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
前知晓并对相关全部议案进行了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成都新
网宾馆的国家出资企业均登记为交易对方成都传媒集团,故公司为交易对方成都
传媒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
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
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 页无正文 ,为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




         邹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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