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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关于收到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8-032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 2017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77号),具体内容如

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经营业务、对外投

资和对外担保、实际控制人、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等方

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业务

    1、年报披露,公司继续保持现有“5+1”的产业结构,即建材产

业、医药产业、地产产业、煤炭产业、商贸产业和金融投资,构建

体育文化、生态养生、互联网传媒的轻资产平台,结合加减乘除的

思维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智能化转型升级。2017 年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76.55 亿元,净利润 19.20 亿元,主要是地产天津公司土

地出让对外挂牌实现净利 28 亿元,表明其他业务板块整体亏损。请

公司详细披露建材、医药、地产、煤炭、商贸等各业务板块的业绩

情况和盈亏状况,以及公司继续推进多元经营的战略考虑、管理模

式、资金、人员等资源投入情况,是否存在经营或财务风险。

    2、年报显示,2017 年度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收入为 60.48 亿元,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34.26%,是 2017 年度收入增长的主要部分,

2017 年末应收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 63.20 亿元。尚余的 2,109

亩土地,计划 2020 年前出让完毕,该业务可能对未来三年业绩影响

较大。关于该业务,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结合公司过去三年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业务模式、开发周

期、收益模式、前期投入等说明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入确认条件

和时点、成本构成,说明报告期内该业务的毛利率、净利率等盈利

指标与同行业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已结转但款项未收回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项目取得时间、完工时间、结转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已收款

项金额、应收款项余额、账龄;资金回收安排、是否存在回收风

险、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已完工但未结转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取

得、开工及完工时间;已投入金额;未结转的主要原因、是否有结

转计划,结合收益模式说明是否存在减值和结算风险,请会计师发

表意见。

   (4)未完工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取得、开工

及预计完工时间、预计投入金额、后续出让计划。
  (5)2016 年 10 月 14 日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2016 年 10 月 31

日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挂牌转让泉洲水城 58%股

权的议案,选用收益法确定泉州水城净资产评估值为 10.56 亿元,

58%股权的挂牌底价为 9.16 亿元,而该子公司 2017 年即实现了

28.19 亿元净利润。关于 2016 年拟转让泉州水城股权的决策,请补

充说明:

   ① 2016 年拟转让泉州水城股权的主要考虑,9.16 亿元的定价依

据,9.16 亿元的定价是否偏低、原因及合理性;

   ② 2016 年收益法评估值 10.56 亿元的评估基准日、主要假设和

依据,与 2017 年盈利情况相比,该评估值的假设和依据是否合理,

并说明原因;

   ③ 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后续进展、以及意向受

让方的基本情况;

   ④ 结合该子公司 2017 年的盈利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

2016 年 10 月拟挂牌转让、2016 年 12 月又暂缓实施的情况说明历次

决策是否审慎,相关决策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6)2017 年少数股东损益为 11.29 亿元,主要来源于兰海泉洲

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说明该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具体构成,

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等财务资助情况,少数股东是否提供对等财

务资助,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医药产业是公司重点打造的新兴支柱产业,近年

亦进行了一系列外延式并购。2017 年医药行业实现收入 18.77 亿

元,占 2017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63%。关于医药产业,请补
充披露:

  (1)重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定位或职能、主要产品或业务、

经营情况、竞争优势和劣势、未来计划和经营风险;

  (2)重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少数股东的基本情况,并说明少数

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意见;

  (3)2017 年医药产业板块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与同行业或同

类型产品是否的差异情况及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第 26 页披露了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按

照列表的最高中标价格估算 2017 年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金额为

6.21 亿元,若该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则医疗机构采购金额仅占医药

产业 18.77 亿元收入的 33%。补充披露公司所处医药产业板块的销

售模式,并结合具体销售模式说明公司医药产业的收入确认条件和

时点。就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

意见。

   (5)本期医药研发投入金额 1.99 亿元,主要研发项目为维卡格

雷、H5N1 禽流感流感疫苗、连翘苷,分别投入 2,778 万元、136.09

万元、12,315.74 万元,资本化金额分别为 2,408 万元、136.09 万

元、12,315.74 万元,这三种在研药品资本化率达到 97.57%。

   ① 请结合在研药品所处的阶段、后续达到上市条件预计需要投

入的资源等情况说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合理性,说明是否符合行业

惯例;②研发项目支出资本化的具体会计政策,该政策的执行时

间,并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内部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规

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③是否存在后续不符合资产定义需全部费
用化的风险,若存在,请量化相关风险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4、年报第 17 页显示,2017 年熟料和水泥的销量分别为 407.4

万吨、1,222.50 万吨,熟料、水泥的料工费生产成本分别合计为

23.03 亿元、22.71 亿元,请结合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产能利用率等情况补充披露建材板块熟料、水泥、商砼的单位成本

金额和构成,并说明与同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若存在,请说明

原因。

    二、关于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

    5、年报显示,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 114 个,重要

的参股公司 10 余个,请结合近期对外投资项目补充披露公司对外投

资和内部管理机构、决策机制、决策权限和风险控制措施。

    6、年报显示,2017 年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收购奇朔

酒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2017 年年末奇朔酒业

有限公司亏损 2,605.91 万元,收购对价为 9,733.71 万元,请补充披

露:(1)奇朔酒业主营业务,以及公司涉足该业务的主要考虑;

(2)奇朔酒业购买日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1.07 亿元、账面价

值仅为 6,190.98 万元,增值率为 72.41%,其中存货增值率最高,补

充披露存货的主要内容、增值较多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3)公司

该等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依据及合理性,出具审计报告、评

估报告的相关机构是否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该等投资决策是否

审慎。

    7、年报显示,2017 年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以 人 民 币 11,603.56 万 元 收 购 大 连 水 产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的

51.00%,2017 年 7 月 26 日至年末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2017 年盈
利 122 万元,请补充披露:(1)大连水产药业主营业务,公司购买

该资产的主要考虑;(2)大连水产药业购买日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 1.08 亿元、账面价值仅为 258 万元,增值率高达 4083%,补充

披露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增值率高的主要原因及合理

性;(3)公司该等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依据及合理性,出具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相关机构是否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该等

投资决策是否审慎。

    8、年报显示,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

出资人民币 1.55 亿元受让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股

权,而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自合并日开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为-

38 万元;公司前期收购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的商誉

78 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原预付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收购

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 3.44 亿元,本期转

为投资款 1.55 亿元,尚余 1.89 亿元转为其他应收款,请补充披露:

  (1)历次投资或收购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对

价,与本次的差异情况及原因,本次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主要考

虑、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2)预付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 3.44 亿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请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2017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38 亿元,占净

资产的比例为 64.74%。请列表补充披露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拆

借、委托贷款等财务资助及担保情况,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是

否提供对等财务资助及原因,并说明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上市
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

员是否具有关联关系,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关于实际控制人

    10、年报显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 9.08%,第二大股东为吉林金塔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77%,而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为亚泰集团高管人员、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

核心骨干管理人员。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三年委派董

事、监事以及其他履行股东职权的情况;

  (2)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和决策机制,

近三年委派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履行股东职权的情况;

  (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被管理层控制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准确。

    四、关于资产减值

    11、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77 万

元,请补充披露房屋建筑物发生减值的主要原因、存在减值迹象的

时点,并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2、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8,813 万元,

2017 年末商誉账面余额为 13.34 亿元,请公司结合已确认商誉的子

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逐家披露公司计提或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

原因、依据及合理性,公司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若

是,请充分提示风险。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3、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开发产品、开发成本账面余额为
60.64 亿元,跌价准备为 1.5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开发成本中沈阳亚泰城、长春亚泰兰海公馆、蓬莱亚泰兰

海公馆等多个项目开工时间较早、工程进度较预计投资总额进展缓

慢,请说明开发成本中各项目的规划、现状、进展、销售计划及减

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意见;

   (2)开发产品中长春亚泰广场、长春亚泰杏花苑、长春亚泰豪

苑等多个项目竣工已近 10 年,以长春亚泰杏花苑为例,本期仅减少

67.86 万元,期末余额尚有 7046 万元,销售进度缓慢,请公司说明

开发产品中各项目的现状、销售计划、去化情况、报告期投资金

额、结转为存货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跌价风险,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4、年报显示,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

计提坏账准备,其计提比例为 3-4 年 20%,4-5 年 30%,5 年以上

50%。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历史回款情况,说明上述计

提比例的合理性;(2)公司 3-4 年的应收账款为 1.93 亿元,4-5 年应

收账款为 0.44 亿元,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 0.31 亿元,5 年以上的

其他应收款为 0.84 亿元,列表披露 3 年以上账龄的前五大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明细,并说明上述款项是否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请

公司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关于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

    15、年报显示,由于公司对持股 9.96%的联营企业吉林银行采

用权益法核算,吉林银行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债权

补提了减值准备,并作为会计差错更正对 2016 年相关科目进行了追
溯调整,故公司也按照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

减 2016 年末未分配利润 39,262,017.64 元,调减 2016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624,464.05 元,请补充披露:

   (1)吉林银行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债权发生减

值的具体时间点、减值准备补提在 2016 年的原因,吉林银行 2016

年年报及 2017 年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意见;

   (2)公司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的具体依据,是否系重大

会计差错,是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履行了相应程序,2017 年年审会计

师是否就更正后的 2016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请会计师发表意

见。

   (3)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发布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称,

预计 2017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同比增加 400%到 430%,而 2017 年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630%,偏差超过 200%,上述追溯调整系主要原

因,请补充披露吉林银行做出上述会计处理的时点、公司知晓上述

事项的时点,说明未进行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意见。

    16、年报显示,公司 1-4 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9.28 亿元、

32.24 亿元、31.31 亿元和 93.7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1.97 亿元、2.69 亿元、1.00 亿元和 6.1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0 亿元、2.66 亿

元、0.84 亿元和 5.5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第一季度亏损的

主要原因;(2)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利润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
(3)第四季度扣除一级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的营收情况,与第二季度

和第三季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主要原因;(4)年报中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中显示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集中在政府补助、非

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时

点和依据,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7、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96、0.68,公司 2017 年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

别为 165.56 亿元、43.16 亿元;本期完成非公开发行的背景下公司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3 亿元、上年同期为-26.42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及其还款安排;

(2)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对财务成本的具体影响。

    18、年报显示,建材行业、房地产行业、医药行业、煤炭行

业、商贸行业、“其他”的毛利率分别较上年变动为增加 0.62 个百分

点、增加 50.94 个百分点、减少 0.76 个百分点、增加 0.54 个百分

点、减少 0.64 个百分点、减少 6.35 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行业和

“其他”的毛利率变动较大,而“其他”的营业成本为 13.46 亿元、毛利

率仅为 2.80%,请补充披露:(1)“其他”所指的主要行业、产品或

服务,与医药、商贸等行业是否存在交叉;(2)“其他”的主要成本

构成;(3)就各报告分部的收入确认和成本归集是否准确,请会计

师发表意见。

    19、年报第 168-169 页显示,(1)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下结构

性存款及理财产品为 316.83 万元,请补充说明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

品确认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主要原因和依据;(2)“14、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之“(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披露按成本
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 1,800 万元,与“(1).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情况”披露数据不符,请补充披露主要原因。

    六、其他

   20、年报第24页研发投入同行业比较情况的列表显示同行业平

均研发投入金额和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3.07万元和

1.99万元,请公司核实是否正确;年报第170页至172页“17、长期股

权投资”的列表中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与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一

致,请公司核实是否正确。请公司核实年报中其他处数据是否正

确,如有错误,请一并更改。

   上交所要求公司于2018年5月5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

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Ο 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