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105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9 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5 名,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15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九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20 亿元,期限 1
年。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
1
司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
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亚
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
泥销售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鹿乡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480万元、480万元、490万
元、490万元、650万元、460万元、6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
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
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
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4亿元、2亿元、4亿元、6亿元、7.3亿元、2.4亿元、3亿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
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京路支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4,000万元、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大药
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分行的综合授信,使用额度6亿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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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39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的 98.75%,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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