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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华联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7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 2014 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具体会计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
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前三季度股东权益、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前述七项会计准则,并
进行相应变更。
    (三)、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
上述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
 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将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计入金融工具科目核算。
 本公司适用于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照成本法计量,并按要求追溯
 调整,涉及金额 65,667,278.58 元(见下表)。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
                             (+/-)                (+/-)        股东权益(+/-)

        齐商银行           -10,000,000.00          10,000,000.00          0
沂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00,000.00          2,000,000.00           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53,667,278.58          53,667,278.58          0
         合计              -65,667,278.58          65,667,278.58          0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前三
 季度股东权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等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与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认真评估了其对本公司会计核算及科目产生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产生影响,对公
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前三季度股东权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相关文件
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
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