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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杉杉股份: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600884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编号:临2018-04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品牌”)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下属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元。截至2018年5
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89,193.87万元
(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其中对参股公司(包括宁波新明达针织有限公司及
杉杉(芜湖)服饰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076.2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法
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2016 年修订)等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尤利卡拟提供如下担保额度:
    1、 公司拟为杉杉品牌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2、为支持尤利卡下属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
展,进一步增强其筹融资及资金周转能力,尤利卡拟以其所持分布式光伏电站业
务相应子公司 100%的股权为质押,为相应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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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提供上述合计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
    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自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44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
    67.4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
    区云林中路238号,法定代表人:骆叶飞,经营范围:品牌运营管理;品牌策划;
    服装、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杉杉品
    牌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会计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2017 年           84,169.58   66,645.14   28,500.00   66,645.14   17,524.44   63,908.50   4,816.51
2018 年第一季度   86,461.70   67,988.74   28,500.00   67,988.74   18,472.96   19,086.31    948.52

    说明:2017 年数据经审计,2018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 尤利卡下属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相关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主要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
    围内,综合考虑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筹融资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
    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
    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
    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上述议案。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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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4,923.90万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
对外担保额为389,193.87万元(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550.00万
元,实际担保额为29,076.28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44.56%和37.3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报备文件
     (一)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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