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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2020-01-18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发股份” )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格投资”)转发的福
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闽 02 民初 841 号之二,裁定解除对有
格投资持有的宏发股份股票的司法冻结。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 PROP 系统,有格投资持有的宏发股份 3,587,091 股的股份已解除冻结。
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系有格投资与自然人李金兴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福
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李金兴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有格投资持有的本公
司 3,587,091 股予以冻结,原冻结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宏发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二、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解除的基本情况

    解冻原因: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闽民终 973
号),对有格投资 2013 年与自然人李金兴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做出终
审判决,诉讼判决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宏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
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有格投资已根据上述终审判决履行完
毕。

    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闽 02 民初 841 号之二,经
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PROP 系统,有格投资本次解除冻结
的股份数量为 3,587,09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

    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格投资持有本公司 255,614,0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2%。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PROP 系统,本次股份冻
结解除后,有格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8)闽 02 民初 841 号之二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