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2-05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
议对2016年2月3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
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
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金港
商贸控股有限公司委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公司创新
和国际化战略需要,委派公司以下人员在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职务:
委派公司总裁潘刚任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局主席、
总裁(CEO);
委派公司副总裁刘春海、胡利平,总裁助理王瑞生任香港金港商贸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委派公司总裁助理王瑞生任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
公司总经理,委派公司副总裁刘春海、胡利平任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每位董事在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领取的津贴为 6.5 万美元/
年。
上述董事潘刚、刘春海、胡利平、王瑞生自愿放弃在香港金港商贸
控股有限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总裁(CEO)在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领取的工资为 8.5 万美元
/年。
总经理、副总经理在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领取的工资为 6.5
万美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潘刚、刘春海、胡利平、王瑞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