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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化纤: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7-12-01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 2017-04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上海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事项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79 号),具体内容如下: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信访举报及相关信息显示,你公司股东金婷持有公司股票 8,402,80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2.74%,股东金光华持有公司股票 8,000,05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比例为 2.61%。两股东持股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5.35%。两股东的开
户资料中身份证证件地址及股东电话相同,且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股票交易
品种相似。

    鉴于上述股东在开户和交易信息等方面存在关联性,两股东存在疑似一致行
动关系。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相关规定,请你公司本着对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向相关股东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如是,请你公
司督促其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12 月 5 日之前,前完成
核实工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准备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