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关于公司化纤水厂饮用水供水职能分离移交事宜的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临 2018-04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化纤水厂饮用水供水职能分离移交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商定,由南京水务作为本公司下属化纤
水厂承担的共计约 1 万余用户的供水社会职能及相关供水设施资产的无偿划转
移交的接收单位。
●本次供水社会职能及相关供水设施资产的无偿划转移交涉及的相关资产
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实施分离移交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供水社会职能及相关供水设施资产的无偿划转移交事项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本次供水职能分离移交事宜概述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水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优化南京市水环境布局,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自备水厂向公共制水供水管理切换工作要求及相关
政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第 103 号
会议纪要和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第 3 期会议纪要要求,近日南京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本公司”、“公司”)与南京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水务”)共同商定,由南京水务作为本公司所属化纤水
厂承担的共计约 1 万余用户的饮用水供水社会职能及相关饮用水供水设施资产
的无偿划转移交的接收单位。
公司化纤水厂是本公司直接管理的下属分厂,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拥
有 15 万吨/日供水能力。该厂主要业务是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及其周边
工厂和居民小区提供饮用水服务,平均日供饮用水量 4 万多吨;同时还为南京市
政工程配套供应河道引水(即景观水),目前最大日供水能力为 10 万吨,平均日
供景观水量为 8 万吨左右。
本次饮用水供水社会职能及相关供水设施资产的无偿划转移交工作完成后,
公司化纤水厂将成为南京市城北地区河道引水(即景观水)的专业水厂,最大日
供景观水能力将增加至 15 万吨,调剂出来的新增景观水量精准用于玄武湖、金
川河水系、北十里长沟等内河引流补水,不再经营公共供水(饮用水)业务。
二、本次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和业务情况
公司化纤水厂应将供水范围内(化纤水厂除外)的饮用水供水业务职能全部
转移交给南京水务,南京水务对饮用水供水设施资产具有无偿使用和改造的权
利。南京化纤需提供移交资产明细清单,本公司与南京水务共同审计确认后,本
公司负责办理资产划出手续,南京水务负责办理资产注入手续。本次待移交资产
具体包括供水管线、供水设施等(因建成运营时间久远,该部分管线、设施均已
折旧完毕,仅余残值)。
1、公司化纤水厂及待移交资产近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经营毛利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142,771.
本公司 160,709.27 55,284.40 51,488.03 17,937.81 3,796.37
46
公司化纤水厂 4,414.23 1,974.28 2,073.09 811.17 2,341.14 1,163.11
待移交资产 1,649.24 804.27 811.85 330.45 837.39 473.82
2、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化纤水厂及待移交固定资产的状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本公司 2,197,088,637.20 1,044,062,877.90 348,888,328.94 804,137,430.36
公司化纤水厂 59,300,705.60 51,543,851.25 7,756,854.35
待移交资产 9,212,629.20 8,684,173.47 528,455.73
三、移交相关工作安排
为保证供水业务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城市安全保供,双方约定 2018 年 10
月 1 日为移交日。自移交日起,本公司饮用水供水业务涉及到的权利、义务、责
任等全部转移至南京水务,由南京水务正式接管化纤水厂的供水业务(如遇政府
政策指令等不可抗力原因,该移交日按政府文件通知要求为准)。
四、移交相关工作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供水社会职能及相关供水设施资产的无偿划转移交涉及的相关资产
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实施分离移交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本次移交不涉及人员安排、土地租赁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变更;
3、本次移交不涉及本公司债权、债务处理事项,移交日之前涉及设施资产
及供水业务的债权债务由本公司继续履行;
4、本次供水社会职能及相关供水设施资产的无偿划转移交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5、本次无偿划转移交工作完成后,公司水厂不再经营饮用水业务,转型为
南京市城北地区河道引水(即景观水)的专业水厂,饮用水业务收入降低的同时
景观水业务产生收入将相应增加。经初步测算,公司化纤水厂的盈利能力将保持
稳定,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第 103 号会议纪要;
2、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第 3 期会议纪要;
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水厂饮用水供水职能分离移交实施协议。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