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2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 2017-062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61)。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
1
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3)。
三、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
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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