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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晟文化: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3-08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文化”或“公

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6 号)核准,采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741,047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20.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8,657,992.35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76,741.05 元后,净筹得人民币 1,510,581,251.30 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资,
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44760158 号《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以
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第二次修订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第二次修订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1         收购淘乐网络 100%股权                               81,250.00
    2         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                               60,475.80
    3         偿还债务                                            12,140.00
    合计                                                        153,865.80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收购淘乐网络 100%股权         81,250.00                 64,441.98
2          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         60,475.80                 30,237.90
3          偿还债务                      12,140.00                 12,140.00
合计                                     153,865.80                106,819.8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3 亿元;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 1.5 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62.22 万元。


    三、前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并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及时足额归还。
    2017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并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及时足额归还。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并
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18 年 3 月 1 日,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 1.5 亿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余额为 300,621,848.37 元。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合同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
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
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
过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
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大晟文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大晟文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此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同意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