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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晟文化: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5-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文化”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对大晟文化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
核准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6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6,741,047 股新股。

    2015 年 12 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741,047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20.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8,657,992.35 元,扣除发行费用 28,076,741.0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0,581,251.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G14044760158 号)验
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第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相关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收购淘乐网络 100%股权                       81,250.00
       2   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                       60,475.80
       3   偿还债务                                    12,140.00

                                      1
                           合计                               153,865.80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大晟文化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截至2018年4月25日,上述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截止2018年4月25日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收购淘乐网络 100%股权         81,250.00                64,441.98
2        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         60,475.80                30,237.90
3        偿还债务                      12,140.00                12,140.00
合计                                   153,865.80               106,819.88
       截至2018年4月25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5亿元;用于进
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1.5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394.63万元。

三、前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部分募集资金于
2017年3月22日及时足额归还。
       2017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部分募集资金于
2018年3月1日及时足额归还。
       2018年3月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暂时补流资金尚未到期。
       截至2018年4月25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5亿元;用于进
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1.5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394.63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合同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
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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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
化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大晟文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大晟文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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