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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晟文化: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
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
的合理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关于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为关联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康曦影业的资金实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
时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陈建根   李天明   胡劲峰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