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晟文化: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专项报告。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

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关于子公司拟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子公司拟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子公司拟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建根、李天明、胡劲峰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