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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05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因公司所生产产品的特点,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用户
大部分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公司下
属子公司)。2018 年度,公司预计将与航空工业、中国航发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
发生大量的关联交易。由于该等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企业较多,关联交易内容较
多,且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为了方便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核以及提
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依据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原则,就持续性关联交
易与各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关
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
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该项议
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
况良好,该等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对外担保的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等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航空发动机修理能力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议
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航空发动机修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事项系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晋德        _______________




   梁工谦        ________________




   王珠林        ________________




   岳   云       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