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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15 号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新增 2018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黎阳动力提供担保,被担保方黎阳动力生
产经营正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风险。该笔担保基于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
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为保证黎阳动力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黎阳动力新增担保。
    三、《关于新增 2018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
    1. 本次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新增持续性关联
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
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
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
杨先锋先生、黄兴东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孙洪伟先生已经
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3.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王珠林




    独立董事:赵晋德




    独立董事:岳     云




    独立董事:梁工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