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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接受陈少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并选举杨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战
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杨森先生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
事会选举杨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
会委员。


    二、《关于接受杨先锋先生、牟欣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并提名张姿女士、贾
大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姿女士、贾大风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姿女士为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和保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贾大风先生为公司董事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保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王珠林




    独立董事:赵晋德




    独立董事:岳     云




    独立董事:梁工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