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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30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17—01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广州市天河
区珠江新城华利路 59 号东塔 13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袁志敏先生、独立董
事江波先生采用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
由董事长孙维元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广日股份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17-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
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电气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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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2017
年下半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关于与广州电气装备
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7-022)。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制定及生效的 2 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2017 年 6 月 12 日施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代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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