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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关于与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8-30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17—02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交易
       定价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8 月 28 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参加表决的 9 名董事全票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该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
对公司与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拟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


                                    1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
稳定发展。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
市国资委”)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签发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广日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
[2017]29 号),决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
团”)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装
备集团”)。由于广日集团持有公司 56.56%的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
电气装备集团将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暨关联方。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前,电气装备集团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前次日常关
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下半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8,300,000.00

                 接受劳务                            100,000.00
电气装备集团及
其实际控制的企   销售产品、商品                      500,000.00
业
                 提供劳务                            100,000.00

                            小计                    9,00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电气装备集团简介
    (1)企业名称: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蔡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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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资本:197,265 万元人民币
   (5)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 187 号 13 楼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
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
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自有资
金投资;机械配件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
术进出口;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合并报表,已经审计)                  2016 年
总资产                                                        9,406,679,600
净资产                                                        5,080,473,800
营业收入                                                      4,972,095,800
净利润                                                          926,332,700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企业名称                       与电气装备集团的关系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锻造一厂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越鑫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电气输配电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广化机化建装备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高压电器厂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机研所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广电南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益勤实业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3
广州机床厂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广重集团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机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羊城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智造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广重重机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东荻赛尔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导新模具注塑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启源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机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州市进口设备电器配件中心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电气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关系
    电气装备集团因无偿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广日集团的 100%国有产权,成为公司
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
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电气装备集团为公司关联
法人。
    (三)电气装备集团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二)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三)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
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
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
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四)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


                                   4
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五)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公允确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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