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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 636 号(广日工

   业园)G 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6,530,2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90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维元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袁志敏先生,独立董事柳絮女士、徐勇
    先生、江波先生、叶鹏智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景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吴宾
    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蔡志雯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06,521,582 99.9982          8,700     0.001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会 20,159,653 99.9568 8,700     0.0432     0   0.0000
        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
参 见 本 公 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广日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勇敏、倪小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