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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12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9-00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借款对象: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借款金额:18,000 万元股东借款

    股东借款期限: 一年
    借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 1.2 亿元股东同比例借款,由于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一、   股东借款概述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
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60%,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
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发公司”)持股比例为 40%。
    为了配合杰昌实业后续的资金周转,确保其经营顺利进行,杰昌实业双方股
东同意向其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借款总额人民币 3 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
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确定。其中,本公司持有上海杰昌实业
有限公司 60%股权,将向其提供 1.8 亿元股东借款,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
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将向其提供 1.2 亿元股东借款。
   由于东联发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
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
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尚未达
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二、      关联方介绍
       东联发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楼琦。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 号 2 号楼 602H-06 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
亿贰仟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成果转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业、创
业投资、物业管理和建材销售。东联发公司现有股东为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51%和上海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


三、      股东借款协议主体基本介绍
    杰昌实业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庆达路 315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严晓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仓
储(除危险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杰昌实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42,865.80
万元、资产净额 3,448.69 万元;2017 年的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670.92
万元。
    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杰昌实业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43,530.74 万元、资产净额 1,282.10 万元;2018 年 1-11 月的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2,166.59 万元。


四、      股东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股东借款金额:杰昌实业双方股东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人
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 18,000 万元。
   2、 股东借款用途:用于归还将于 2019 年 1 月到期的委托贷款 28,000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
   3、 股东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借款手续完成、股东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 股东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确定


五、   股东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将确保杰昌实业及时归还到期
贷款本息,解决杰昌实业的正常资金周转问题。
   本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对杰昌实业提供股
东同比例借款,有利于支持杰昌实业业务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杰昌实业将积极推进建成厂房的对外出租及出售,缓解经营压力。


六、   本次股东借款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杰昌实
业股东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借款事宜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七届
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议案的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2)为了解决杰昌实业后续资金周转问题,确保杰昌实业业务
的开展,本公司及关联方----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公司向杰昌实业提
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确定,定价公允
合理,此笔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将帮助
杰昌实业归还到期贷款本息、补充流动资金,并有助于确保杰昌实业后续正常
的资金周转。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确定,遵循了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
公开、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借款和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和借款的余额为 4.1 亿元(不含
本次股东借款金额),无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