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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16张江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07-03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2019-040
债券代码:136568           债券简称:16 张江 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张江 01” 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售代码:100916
   2、 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3、 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 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5、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26日
   6、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调整为3.63%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
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16张江01”存续期
间的第3年末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
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登记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本公告仅对“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6张江0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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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张江01(136568)。
    3、发行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
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
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
    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起息日:2016年7月26日。
    8、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
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16张江01”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期票面利率为2.9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
末,本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68个基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
                                    2
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三、“16张江01”回售实施办法
   1、 回售代码:100916
   2、 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3、 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4、 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5、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
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则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
手续的投资者即视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26日。发行人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为登记
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
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
                                   3
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本次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200号
   法定代表人:刘樱
   联系人:郭凯、胡炯
   电话:021-38959000
   传真:021-50800492


   2、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联系人:许凯、张诗哲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764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朱明强
   电话:021-68824645
   传真:021-68801551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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