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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海盛:201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2014-04-10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一、资本市场作为千千万万公众参与的投资场所,对环境变化高度敏感,是
当前形势下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点领域。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要求海南上
市公司努力保持公司经营稳定,规范经营行为,尊重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确保上市公司不成为群体性事件的源头和焦点。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
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协调,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有义务协助证券部实
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和评价。
    三、公司建立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接待文员组成的投资者沟通联
系人,确保投资者电话咨询时有人接听、及时回复。
    四、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本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反馈给公司董事
会及管理层,及时回应投资者和媒体的质疑,澄清不实信息。
    五、做好投资者来访工作,投资者去下属企业、船舶参观,原则上董事会秘
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要陪同,会谈要有会议记录,并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的,应事前告知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采访或调研。采访或调研结束后,接
受采访和调研的人员应将调研过程及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来访人员共同亲
笔签字确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备。
    七、做好对公司网站的维护工作,日常加强公司及各子公司网站的监察,避
免出现重大信息内部网早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情况发生。
    八、进行合规的企业宣传,杜绝选择性信息披露。
    九、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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