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盛: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出售“金海联”轮的公告2014-06-07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 2014-022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
出售“金海联”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将“金海联”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
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2,991,898.68 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14 年 6 月 5 日,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海”)与福建新
远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远”)签订了《“金海联”轮废钢
船买卖合同》,上海金海将化学品船“金海联”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
福建新远,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2,991,898.68 元,与“金海联”轮账
面净值相比溢价约人民币 195 万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由上海金海董事会批准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上海金海董事会已于 2014 年 6 月 5 日批准本
次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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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名称: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安市湾坞镇白马门
主要办公地点:福安市湾坞镇白马门
法定代表人:郑绍锦
注册资本:9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船舶拆解;船舶修造;船舶、建材、钢板销售等
2、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业盛路 188 号 A-440A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杨树浦路 248 号 1707 室
法定代表人:陈彬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内外石油,化工产品和原料的运输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0572 万元,资产净
额为 10875 万元, 营业收入为 2481 万元,净利润为-1301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金海联”轮,化学品船,船籍中国,载重吨 3671 吨,船龄 29
年,已接近强制报废年限。该轮是上海金海拥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清
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截止 2014 年 3 月 31 日,该轮账面原值
为人民币 2077 万元 ,已计提的折旧累计为人民币 1973 万元,帐面
净值为人民币 10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上海金海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对“金海联”轮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出具了《上海金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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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贸易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金海联”轮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14)第 3252 号)》。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企业以整船转让方式
出售后由受让方进行废料回收利用、残值变现前提下,企业委估资产
账面净值为 1,038,300.00 元,评估净值为 2,891,400.00 元,评估增
值 1,853,100.00 元,增值率 178.47%。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金海联”轮 20,766,000.00 1,038,300.00 2,891,400.00 2,891,400.00 -86.08 178.47
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金海联”轮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因为
“金海联”轮已计提完折旧仅余残值,评估值高于“金海联”轮账面
残值所致。
3、定价情况:按照市场价确定。经过多方询价,最终,上海金
海选定报价最高的作为交易价格。
由于“金海联”轮按照废钢船价格出售,且“金海联”轮已计提
完折旧仅余残值,其账面净值较低,“金海联”轮的出售价格远高于
其帐面净值,与评估值无重大差异。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签署方:
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甲方)
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甲方将化学品船“金海联”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
乙方,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2,991,898.68 元。
3、支付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
船价的 10%,计人民币 299,189.86 元作为定金,一次性的以电汇形
式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在实际交船日期前 3 个工作日
内,将剩余船款,计人民币 2,692,708.82 元一次性的以电汇形式汇至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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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船时间:2014 年 6 月 25 日前,具体时间由甲方选择。
5、合同签署日期:2014 年 6 月 5 日。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合同生效日期:2014 年 6 月 5 日。
8、由于甲方在乙方支付所有船款后方予以交船,公司认为船款
的收回没有成为坏帐的可能。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金海联”轮是老旧船,船龄 29 年,已接近强制报废年限,船
舶技术状况比较差,维护成本高,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当前化学
品运输市场持续低迷,船多货少,且国内各港口对靠泊化学品船船龄
要求越来越苛刻(一般超过 15 年船龄不予接受)。该轮与近几年来投
入营运的大批新船相比,在市场竞争力和可选货种方面均处于劣势。
在目前航运市场形势下,结合该轮船舶技术状况,上海金海提前报废
并出售该轮。
预计本次交易将使上海金海获得约人民币 170 万元的营业外收
入。本次交易对公司有利。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金海联”轮项目评估
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3252 号)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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