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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海盛: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 2014-035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
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
议。
       (四)公司现有董事 8 名,8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
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
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及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执行修改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1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刘娥平、胡正良、王吉 3 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会计准则及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 2014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中海(海
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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